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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交通学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8  浏览量:

交通学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2016-03-18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的安排,交通学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与学位申请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1日前,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4月28日前,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纸质版)交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参加外审。

5月20日前,导师将论文电子版上交学院参加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6月10日前,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

6月15日前,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提交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有关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

6月底,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工作。

二、培养环节及学分审查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研究生本人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对学分进行自查。未达到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要求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

三、学位论文审查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指导教师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审查。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检测系统,检测系统的使用时段由研究生院分配。每篇论文只能检测一次,检测超过30%的论文,学院会将检测结果通知各导师,各导师需督促学生进行整改。

四、学位论文匿名外审

1.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附件2),从2016年起,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专家评审全部采用匿名外审的形式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送审所需材料和要求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流程》(附件3)。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

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注]:交通学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