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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交通学院选聘班主任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6  浏览量:

交通学院选聘班主任实施办法(试行)

2016-09-0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本科一、二年级中实施班主任制。

  1. 选聘班主任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

2、自愿从事班主任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4、学校专任教师、管理干部和近期退休人员。

5、身心健康。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理想信念。

2、积极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惑,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关心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3、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和学习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成才目标。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社团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做好学生的考研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创业形势,加强学生求职技巧的指导,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积极收取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5、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推优入党、评先创优、资助育人以及班级建设工作。

6、加强与辅导员、任课教师以及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发挥连结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同指导好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班主任的配备

1、在本科班级一、二年级中配备班主任,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每名班主任最多带2个班级。

2、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2年,考核合格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连续聘任。

3、班主任的配备实行个人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学院研究确定人选,报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备案

4、每年8月底之前,教师可进行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全院公布。

四、班主任的考核和奖励

1、班主任的考核每年一次,学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班主任的考核方式应通过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和学院综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30%,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优、奖励的依据。

3、学校每年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优秀班主任从学院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中评选产生,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授予山东科技大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给予500元奖励。

4、学院将依据工作业绩对班主任给予一定奖励

五、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党委委员、团委书记组成。

2、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或修改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实施办法

(2)建立班主任例会制度,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3)负责学院本科生一、二年级班主任的聘任工作

、其他

1、未尽事宜按《山东科技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6〕52号)所列条款执行。

2、本办法自2016级学生开始实施

3、本办法由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交通学院  

201692日

[注]:交通学院选聘班主任实施办法(试行):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