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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交通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3  浏览量:

交通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2017-03-13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2017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的安排,交通学院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与学位申请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1日前,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4月24日前,硕士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纸质版)交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参加外审。

5月20日前,导师将论文(包含在职工程硕士)电子版上交学院参加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6月4日前,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

6月9日前,所有研究生将学位申请材料上交学院教科办。

6月13日前,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提交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有关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 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有关材料。 

二、培养环节及学分审查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研究生本人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对学分进行自查。未达到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要求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 

三、学位论文审查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指导教师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审查。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检测系统,检测系统的使用时段由研究生院分配。每篇论文只能免费检测一次,检测超过30%的论文,学院会将检测结果通知各导师,各导师需督促学生进行整改。

四、学位论文匿名外审 

1.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附件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专家评审全部采用匿名外审的形式进行,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送审所需材料和要求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流程》(附件3)。 

2.送审论文要求。论文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中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 

3.为避开论文评审高峰,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要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以免影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者,其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顺延至下半年。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分别由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两个学科统一组织进行(物流工程没有毕业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时间和程序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本着切实对学位点建设负责任的态度对学位论文做出评价,规范答辩决议的书写格式,加强对答辩秘书的培训。 

2.论文答辩须公开进行,答辩海报至少提前三天在宣传栏内张贴或在学院网站公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于6月4日之前结束。 

六、申请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将申请学位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学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及学位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 

七、其它相关要求 

1.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编排学位论文。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中所需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sdkd.net.cn)或学院下载栏下载。 

3.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通过后三日内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424/)填报学位信息。该信息是向“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上报学位信息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无误,以便于学位信息的查询、认证工作。

4.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中“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部分必须由研究生和导师亲笔签名。

 

 

                                                      交通学院

                                                  2017.3

 

附件1、2、3如下:

[注]: 交通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